为什么就要做法律意见书?
通过新加坡金融法和证券法,倘若包含有证券性质的虚拟货币需申办尤其金融方面牌照,
因此需证明该项目不包含有证券性质,由此就需律师出具TOKEN非证券化法律意见书,及
证明该项目正规合规的白皮书合规法律意见书,这两者是大部分客户都要做的。
、做法律意见书需哪一些操作流程?
包括项目主体的一定操作流程:注册证书、注册纸、章程、白皮书中英文版(倘若这边眼下
是中文版的,大家这边可提供翻译修改技术或服务)
、成立其余地区的基-金会不可以吗?
当然可以,大家还可以成立英国,美国,开曼,马耳他等基-金会,看您选择,关键是因为,
首要,相当多的知名企业比如:莱特币,比原链,量子链等都是成立在新加坡的基-金会,
因此相当多的客户都选择成立在这。第二,倘若后续上交易所需要做法律意见书,新加坡
有完善的法律法规,有专门的律师给您出法律意见书,其它注册地木有律师做这块,因此
倘若您后续要上交易所或是建议成立新加坡基-金会比较适合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2018信息港看到的,谢谢!